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是具体内容: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以发展数字贸易全产业链为重点,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目标是到 2029 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比重达到 4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壮大。到 2035 年,相关比重达到 50%以上,全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高质量打造数字贸易平台
- 打造沈大 “双核” 数字贸易集聚区:支持沈阳、大连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服务外包先行先试,形成 “双核引领、多点支撑” 格局,支持有条件地区参加国家相关示范创建。
- 建设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围绕数字技术和数字服务领域,引进培育平台运营主体,推广贸易数字化赋能中心模式,支持平台市场化运作。
- 培育数字贸易国际会展品牌:丰富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数字贸易功能,将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打造成全国重要国际化高端数字贸易平台。
培育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 推动外贸业态及模式数字化改造:发展数字订购贸易,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拓展辽宁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服务功能,推动电子贸易单据应用。
- 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高标准布局数字领域基础设施,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
- 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科技创新、金融资本、数字物流链条深度融合,支持服务外包和数据贸易发展。
- 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推动数字产品创新,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数字化消费场景,搭建数字产业链。
深入推进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拓展数字贸易多渠道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促进数字贸易国际交流合作,丰富数字贸易生态链。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科学分类分级数据要素,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能力,落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高标准对接数字贸易规则标准
- 强化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支撑:打造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参与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构建多元应用场景。
- 加强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加快构筑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探索建设算力互联互通平台。
- 推进数字贸易领域规则对接:对接 RCEP、DEPA 等数字贸易规则,支持数字贸易平台和企业参与各层次数字贸易合作。
- 强化数字贸易智库支撑:建立辽宁数字贸易专家智库,开展数字贸易标准等相关研究。
加强实施保障
-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落实相关税收制度,探索数字贸易出口信用保险新模式。
- 优化人才支撑:完善数字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加强产学研融合,培养数字贸易紧缺人才。
- 完善统计监测:探索建立数字贸易统计监测工作体系,完善统计机制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发布研究报告。
《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